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节、备料要求
第3.1.1条操作人员务必掌握化灌材料的基本性能,熟悉灌浆工艺。在化学灌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易腐蚀的化学材料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化学材料毒性对人体的影响。
第3.1.2条化学材料的搬运应派专人负责,运输时必须将材料严格封存包装,妥善搬运存放,严禁碰撞冲击,避免曝晒,以免发生燃烧和爆炸,防止破箱遇水受潮,一般应对运输工具进行严格检查安全运输。
第3.1.3条材料存放应视其各自性能要求分别堆放专人保管。放置在低温、干燥、避光、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的专用库房内。贴明标签,对易燃、易爆的过氧化苯、醚、过硫酸铵等氧化剂应与其它化工材料隔离存放。
第二节、化学灌浆材料配制
第3.2.1条各种化学灌浆,事先均须在通风、干燥,水电方便与化学材料存放库房隔开的有足够消防器材的试验室进行配制试验,以了解材料的性能,确定正确的配方。
第3.2.2条试验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如工作服,防毒面具,眼镜等),方能进行试验,试验室内严禁吸烟,一般不得使用明火。试验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清水洗手洗脸。如洗不干净,应用医用酒精擦洗,严禁用丙酮擦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试验室内。
第3.2.3条试验时,各种玻璃仪器要小心轻放,用清水洗净擦干(或用丙酮试剂清洗)才能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按各有关程序进行安装,经反复检查并试运转后,才能正式运转,进行试验。
第3.2.4条使用各种化学药品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风向的上方,防止口鼻直接吸入。不准将药物或盛过药物的器皿乱扔乱甩。废液及报废器皿应倒入废液缸(桶)中,统一倒入远离饮用水源的土坑中加以深埋。
第三节、灌浆施工
第3.3.1 现场施工(包括建筑物廊道)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充足的水源。严禁易燃物与浆液接触,严禁用明火加温浆液,应用水浴加温,并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3.3.2条灌浆用各种设备,必须密闭性能好。并尽量采用自动化操作。
第3.3.3条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防毒面具、安全帽、眼镜、乳胶头套、鞋盖,方能进行工作。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时严禁饮食、吸烟。工作前后都应用肥皂、清水洗手洗脸.避免毒素侵入体内。
第3.3.4条施工用浆液要严格按试验配方,并在密封的条件下定量配制,妥善存放,严防倾倒使浆液进水和混入杂物,以免造成污染和浪费。
第3.3.5条对于基础处理化学灌浆,应根据地下水的活动情况,选择相应的配方,确定固化时间,以防止未固化的浆液被水带走,污染下游水质。
第3.3.6条灌浆前必须先行试压,以便检查各种设备仪表及其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止浆塞隔离效果是否良好;管路是否通畅;有无渗漏现象等,只有在整个灌浆系统畅通无漏的情况下,才能开始化学灌浆。
第3.3.7条灌浆时严禁浆管对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严密注视开关、管接头、油泵的密封住情况,注意进浆数量与压力值的变化,以防突然事故发生;注意观测灌浆孔口附近有无返浆、跑浆、串漏等异常现象,否则,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第3.3.8条灌浆结束后,止浆塞应保持封闭不动,或用乳胶管封口,以免浆液流失和挥发,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用过的灌浆设备和器皿要用清水或丙酮及时清洗,灌浆管路拆卸时,应同时检查其腐蚀堵塞情况并予处理。
第3.3.9条清理灌浆时落弃的浆液,要使用专用小提桶盛装,妥善处理。严禁废液流入水源,污染水质。第四节事故处理
第3.4.1条运输中若出现盛器破损,应立即更换包装、封好,液体药品用塑料盛器为宜,粉状药物和易溶药品应分开包装。
第3.4.2条当出现溶液药品粘度增大,应首先使用,不宜再继续存放。
第3.4.3条当玻璃仪器破损、致人体受伤,应立即进行消毒包扎。
第3.4.4条当试验设备仪器发生故障(如搅拌器运转不正常,搅拌棒断裂、系统漏气等),应立即停止运转,关掉电源,进行修复处理。
第3.4.5条当发生材料燃烧或爆炸时,应立即拉掉电源,熄灭掉火源,抢救受伤人员,搬走余下药品。
第3.4.6条酸、碱粘落在皮肤和衣服上时,应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再用氨水洗,洗净后皮肤上抹上油脂膏。
第3.4.7条洞内(室内)灌浆,当吸入药品(或蒸气)。咽喉发痒、头昏,应立即出洞(室),呼吸新鲜空气,用盐水嗽口,严重中毒者,要及时送医院抢救。
第一节、冲击钻机安装及拆除
第4.1.1条钻机的安装与拆除均应在机长的指导下进行。
第4.1.2条安装钻机的专用底车架,在拖运时轮子应向上,卸架翻转应做到轻放。
第4.1.3条人工安装钻机,可采用人力拉牵、倒链绞磨、手摇绞车等,具体要求如下:
1.先将已安装好的底车架的轮子用三角木前后垫紧,并在其两侧铺设略高于底车架面和具有足够宽度的车道板,车道板应平坦牢固,坡度应小于12.5%。
2.在钻机前梁中心,用直径25mm的优质麻绳绑车,作前进方向拉牵;另在桅杆中点加绑保险绳,分两侧同时着力,稳住钻机,以防钻机向任何一侧倾倒。
3.拉运必须统一号令、专人指挥、精力集中、缓慢、准确地拉动钻机,严禁猛拉猛拖。随钻机移动,须有专人负责移动车轮的三角木塞垫工作。
第4.1.4条当钻机拉运至底车架位置后,应用相同规格的千斤顶将钻机两边底梁顶住,再缓慢下降千斤顶,使钻机平稳就位。千斤顶与钻机底梁之间必须加垫木板,以防受力打滑,千斤顶一次下降高度不应大于5cm。
第4.1.5条机械吊装钻机,要求是:
1.吊装钻机的吊车,一般应选用起用能力10t以上的型号,严禁超负荷吊装。
2.套控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直径不小于16mm。
3.套吊栓挂必须稳固,并经检查认为可靠后方能试吊。
4.吊装钻机必须先行试吊,试吊高度一般为离地1O~20cm,同时检查钻机套挂是否平稳,吊车的制动装置以及套挂的钢丝绳是否可靠,只有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正式起吊。下降必须缓慢,装入底车架必须轻放就位。
第4.1.6条钻机就位后,应用水平尺找平后才能安装。
第4.1.7条钻机桅杆升降注意事项:
1.检查离合器,闸带是否灵活可靠。
2.检查钢丝绳、蜗轮、销蚀是否完好。
3.警告周围人员离开钻机,严禁有人在桅杆下面停留和走动。
4.随着桅杆的升起或落放,应用桅杆两边的绷绳,或在桅杆中点绑一保险绳,两边配以同等人力拉住,以防桅杆倾斜。立好桅杆后,要挂好绷绳。
第二节、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第4.2.1条检查地锚,埋深不能少于1.2m,引出的绳头应用钢丝绳,不宜用脆性材料。
第4.2.2条稳好钻机,塞垫好三角木,收紧绷绳,紧固所有联接螺丝。检查钻具重量是否与钻机性能相符,要求所有钻头和抽筒均应焊有易拉、易挂、易捞装置。
第4.2.3条检查并调整各操纵系统,使之灵活可靠,具体要求:
1.离合器应调到适当位置,不能过紧或太松,紧圈上的三个扒爪要均匀压紧,在压力盘上,使压力盘与摩擦带受力均匀。
2.检查制动闸,调整摩擦带间隙(一般保持1.5~2mm),使闸带在松开情况下不与制动轮轮缘接触。
第4.2.4条按钻机润滑制度检查各润滑部位的加油情况。
第4.2.5条钻机上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备、适用、可靠。
第4.2.6条检查冲击臂缓冲弹簧,其压紧程度要求两边应一致,否则应进行调整。
第4.2.7条按电气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三相按扭开关必须安装在操纵手把附近便于操作。
第三节、冲击钻进
第4.3.1条开机前应拉开所有离合器,严禁带负荷启动。
第4.3.2条开孔必须采用间断冲击,直至钻具全部进入孔内时视冲击平稳后,方可连续冲击。
第4.3.3条钻进中应经常注意和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如发现轴瓦、钢丝绳、皮带等有损坏或机件操作不灵等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第4.3.4条下钻速度不能过快,应用闲把控制下落速度,以免翻转、卡钻。
第4.3.5条每次取下钻具,抽筒必须有三人操作,并检查钻角、提梁、钢丝绳、绳卡、保护铁、抽简活门、活环螺丝等处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钻角磨损2cm,应补焊至原来直径。
2.钻具提梁直径磨损超过1/3者应补焊至原来直径。
3.主绳绳卡不得少于三个,付绳绳卡不得少于两个,提渣斗绳卡不少于三个,绳卡螺丝必须紧固。
4.如保护铁磨损至钢丝绳与提梁直接接触。应更换保护铁。
5.抽筒活门必须灵活,活环螺丝必须紧固。
6.当钢丝绳断丝超过1O%或一股的1/2以上者,应将破坏部分割去,否则禁止继续使用。破坏部分较多时,应更换新的。
第4.3.6条钻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拉开离合器,如离合器操作失灵,应立即停机。
第4.3.7 操作离合器手把时,用力必须平稳,不得猛拉猛推,以免造成钻机振动过大或拉断钢丝绳。
第4.3.8条为杜绝翻车事故的发生,凡属下列情况时严禁开车:
1.钻头距离钻机中心线2m以上时。
2.钻头埋紧在相邻的槽孔内或在深孔内提起有障碍时。
3.钻机未挂好,收紧绑绳时。
4.孔口有塌陷痕迹时。
第4.3.9条在暴风、雷电时,禁止开车,并切断电源。
第4.3.10条基岩钻进的开孔钻头和更换的钻头均应采用同一规格,不同地层钻进,一定深度须起钻放下抽筒清理孔底钻渣,以免卡钻。
第4.3.11条钻进中突然发现有塌孔迹象或成槽以后突然大量漏浆都应立即采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第4.3.12条新形式的钻具,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研究拟订出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技术措施,并经领导批准后才能采用。
第4.3.13条钻机配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大绳直径22~25mm,小绳直径15~16mm,少于此规定者,禁止使用。
第4.3.14条改变电动机转向,必须在电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第4.3.15条运行中,如遇钢丝绳缠绞,应立即停机拨开,在钻机未停稳前,严禁拨弄。
第4.3.16条钻机移动前必须将车架轮的三角木取掉,松开绷绳,摘掉挂钩,钻头、抽简应提出孔口,经检查确认无障碍时,方可移车。
第4.3.17条电动机停止运行前,禁止检查钻机和加注黄油,严禁在桅杆上工作。
第4.3.18条工作必须时(如钻具升降……等),除钻头部位槽板面外,其余槽板盖严禁敞开,防止人或物掉入槽内。
第4.3.19条当钻具提升到槽口时,应立即打开大链离合器,同时将卷筒闸住,钻头应放置在钻头承放板上,放时要慢速、轻松,以免承放板断裂伤人。
第4.3.20条钻进中使用的各种钻具,用完后应及时放回适当位置,不能放在槽孔边缘,以免掉入槽孔内。
第4.3.21条上桅杆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带;动力闸刀,必须设专人看管。严禁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闲谈、说笑。
第4.3.22条钻机后面的电线,必须架空,以免妨碍工作及造成可能的触电事故。
第4.3.23条钻机桅杆必须装置避雷针。
第4.3.24条突然停止或其它原因停机,短时间内不能送电,开机,必须采取措施将钻具提离孔底5m以上,以免钻具埋死,若采用人工转动时,应先拉掉电源。
第4.3.25条孔内发生卡锐掉钻、埋钻等事故,必须摸清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能进行处理。不得盲目行事。
第四节、制浆及输送
第4.4.1条泥浆搅拌机开机前,必须按电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紧固所有联接螺丝,加注润滑油。
第4.4.2条泥浆搅拌前,应先往桶内加水至规定数量,然后才开动搅拌机,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徐徐按配制量加入粘土。
第4.4.3条搅拌机进料口及皮带,齿轮传动部分必须有安全设施及防护罩。否则,严禁开机运行。
第4.4.4条搅拌机内泥渣.每台应清除一次,当人进入搅拌机内之前,必须切断电源,闸刀开关箱应加锁,并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示牌,严防误伤人,搅拌槽内照明灯电压以12V为宜。
第4.4.5条采用自流式输送泥浆,其管路架设必须牢固可靠。满足管路纵坡大于5%的要求,严禁出现反坡,以避免泥浆沉淀,淤积增管,造成事故。
第4.4.6条使用泥浆泵输送泥浆时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启动前应检查并拧紧所有应当紧固的另件。检查连杆衬瓦同,十字头销间,曲柄轴轴径间等各部间隙是否符合要求,齿轮箱内及各磨擦部分润滑油是否足量和清洁。
2.检查压力表是否指示正确和安全阀是否开启灵活,必要时,应测试压力在大于3OkPa时,安全阀能否起作用。
3.检查泥浆泵皮带位置是否正确,皮带松紧程度是否适当,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4.盖好泵盖,注意严密。
5.进出浆皮管接头应绑扎牢固。
6.开机前用手拉动皮带轮,使活塞转动1~2行程检查是否灵活。
7.启动时应警告周围人员离开机械及其转动部分。
8.按电气操作规程启动,待转速正常后再拉上离合器(2O0/3O)或把皮带拨至工作轮(100/30)。使泵打浆至槽。
9.启动后,要倾听机械各部声响,察看排浆情况,认为正常后,才能把排浆三通阀转至工作位置,并将压力调整至施工规定的数值范围以内,严禁超过规定压力运转。
10.严禁在运转中修理机器及调整零件,水泵须按额定转数运行,且泵内不能有撞击声。
11.应经常保持管路畅通,不可将皮管随便扭结,当管路堵塞时,应先把三通阀门关闭,然后用小锤平打皮管再进泥浆,不可用手弯折皮管。
第五节、导管安装及拆卸
第4.5.1条导管安装与拆卸必须遵守:
1.安装前认真检查导管是否完好、牢固。吊装的绳索挂钩必须牢固、可靠。
2.导管安装必须垂直干槽孔中心线上,不得与糟壁相接触。
3.起用导管时,要注意天轮出槽,要有专人拉绳,孔口工作人员不得站在危险位置,钻机操作要慢、稳,下放导管时,人的头、身必须离开导管,且不能靠得太近,以防导管晃动伤人。
4.导管拆卸后,要立即用水冲洗清洁,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以便随时查对孔内导管的长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5.0.1条作业前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机械的运转,制动滑车,吊索拉绳,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有效。
第5.0.2条打桩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构造、性能、保养、安全操作知识,方能独立操作。
第5.0.3条打桩时要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并规定出安全作业禁区。
第5.0.4条禁止任何人在起吊的机锤或重物下穿行和站立。
第5.0.5条桩帽与钳垫必须与桩型、桩架、桩锤相适应。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5.0.6条往卷扬机滚筒上缠钢丝绳时,排列要整齐,不能用手引导扶绕。
第5.0.7条打混凝土桩,钢板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得在桩下通过。
2.桩身应绑扎牢固,系好稳绳,起吊时速度应均匀,保持桩身平稳。
3.钢丝绳应捆扎在规定的吊点上,在棱角处势以麻袋和草袋。
4.用桩前应将桩锤提起并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5.不得偏吊和远距离起吊极身。
6.改桩时应用撬杠或其它工具进行校正,校正歪桩时不宜用力过猛,注意桩锤起落。
第5.0.8条打桩停歇时间较长,必须将锤放下垫牢,若时间较短,可用销子固定在机架上。
第5.0.9条移动桩架时应缓慢进行统一指挥,移位后立即紧固缆绳,并将桩架四角固定,防止走动。
第5.0.10条打桩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严禁在悬吊状态下进行检查维修桩绳。
第6.0.1条施工人员必须了解本机构造和机械性能,熟知本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6.0.2条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施工说明书进行。
第6.0.3条组装振冲器:
1.组装振冲器须专人负责指挥,振冲器各连接螺丝要拧紧不得松动。
2.射水管插入胶管的接头不得小于10cm,必须卡牢不得漏水,并应达到与胶管同等的承拉力。
3.在组装好的振冲器顶端,应绑一根长1.2m,直径10cm的圆木,把电缆和水管绑在圆木上,以防电缆和水管与吊管顶口摩擦漏电漏水而发生事故。
4.起吊振冲器时,各振动节点处要设保护设施,以防节点折弯损坏。
第6.0.4条供水系统安装:
1.水压、流量必须满足振冲加固的要求。
2.管路接头要牢固,配水管所用铁管直径必须大于射水管直径。
第6.0.5条电源:
1.电工必须遵守电气操作规程。
2.供电必须满足振冲器启动和运转所需最大负荷。
3.振冲器潜水电机尾线与橡皮电缆接头处必须用防水胶带包扎,包扎好后用胶管加以保护,以防止漏电。
第6.0.6条场内交通道路要平坦无障碍,以便用车进出。
第6.0.7条开机前的检查:
1.孔口排水沟要保证返水流畅,不得随地漫流。
2.各绳索连接处要牢固,各部件连接螺丝要紧固,振冲器外部螺丝要加有弹簧垫圈。
3.配电箱及电器操作箱的各仪表要灵敏、可靠。
4.所用工具要齐备。吊车就位地点要坚实牢靠。
第6.0.8条吊车运行期间行人不得在桅杆下通过、停留以防撞伤人。在有高压线路或带电体附近运行时,应按本规程第二篇有关要求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第6.0.9条造孔:
1.电动机启动前,应有专人将振冲器防扭绳索拉紧并固定。
2.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操作。
3.造孔过程中不得停水停电,水压要保持稳定。
4.造孔过程中如发生停水停电,应立即停止贯入,并尽快将振冲器提出孔口,待恢复正常时再贯人。
5.振冲器进行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密切注视电器操作箱仪表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贯入。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贯入时如听到振冲器在孔底有冲击声,同时水压、电流不稳,说明孔底可能有障碍物,应立即将振冲器提出孔口,并报告技术负责人研究处理。
7.若地质原因发生孔内大量漏水而水面不能自行返出孔口时,应采用付水管补水,使水面与孔口齐平,以防塌孔。
第6.0.10条填料加密:
1.造孔已达到设计孔深后将振冲器拉离孔底2O~3Ocm并适当降低水压力,听从指挥开始下料。
2.填料应从振冲器护筒周围徐徐入孔,不得从孔口一侧下料,以免造成桩歪斜或下料通道阻塞。
3.填料开始后不得中断直至全孔填满,但填料不宜高出孔口,以免影响孔口排水。
4.填料达予定方量和时间时,要注意观察电器仪表指数,待加密程度达到设计要求时要及时提升振冲器,其提升高度视振冲器性能而定。一般以30~50cm为宜,不要提升过高。
5.填料加密过程中如发现下料通道填塞,可将振冲器提至孔口一米左右,再慢慢下降到需加密深度,如此往复数次直至下料正常。
第6.0.11条按振冲器保养规定,做好检查保养工作。
第6.0.12条施工中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振冲器严禁倒放启动。
2.振冲器在无冷却水情况下,运转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
3.振冲加密过程中电机提出孔口外后,应使电机冷却至孔内水温。
4.在造孔或加密过程中,振冲器导管上部拉绳必须拉紧,防止振冲器转动。
5.振冲器工作时工作人员应密切观察返水情况,发现返水中有兰色油花,黑油块或黑油条,可能是振冲器内部发生故障,应立即提出振冲器进行检修。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雷电、大雾时应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