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配置數(shù)量及配用電源的要求可根據(jù)平臺大小及相應要求進行選配。

2.適用規(guī)范標準
? IALA calculation-of-the-range-of-a-sound-signal-e-109(2013)
? IALA marking-of-man-made-offshore-structures-o-139(1998)
? CCS《海上單點系泊裝置入級與建造規(guī)范》(1996)
? CCS《海上移動平臺入級規(guī)范》(2016)
? CCS《海上固定平臺入級與建造規(guī)范》(1992)
? CCS《海上生產設施救生設備、無線電通信設備
、航行信號設備法定檢驗指南》(2014)
? 海事局《海上移動平臺法定檢驗技術規(guī)則》(2016)
3.適用的環(huán)境條件:
潮濕含鹽霧,霉菌環(huán)境
傾斜和搖擺 靜態(tài)(所有方向)±10°,動態(tài)(所有方向)±15°
安裝場所:控制柜、電池箱戶內安裝,其它為戶外安裝
戶內工作溫度:0~45℃
戶外工作溫度: -40~50℃
戶外相對濕度: 30~90%
4.系統(tǒng)介紹
4.1 助航系統(tǒng)控制柜
4.1.1 本系統(tǒng)配置的系統(tǒng)控制柜的防護等級為IP23。
4.1.2 控制柜的主電源(包括蓄電池的充電電源)為單相AC220V,50/60Hz
,應急電源為DC24V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刂乒褫敵鲋镣獠吭O備如航標燈
、霧笛等設備的供電電壓均為DC24V
。
4.1.3 控制柜接收來自DC24V蓄電池組的備用電源
,當主電源失電時
,外部設備的供電DC24V蓄電池提供
,控制柜內設置對上述DC24V蓄電池組充電的充電裝置
。
4.1.4 控制柜配置將霧笛障礙燈助航系統(tǒng)綜合報警信號送至監(jiān)測報警系統(tǒng)。
4.1.5 控制柜上有發(fā)出手控信號的霧笛控制按鈕
。
4.1.6 控制柜上能對航標燈
、霧笛進行控制。
4.1.7 控制柜內控制系統(tǒng)編碼產生航標燈
、霧笛所要求的國際通用“morse-u”信號
,太陽能航空警示燈的編碼信號(內置式)為閃0.5秒,停3.5秒
,每分鐘閃爍15次。
4.2 霧笛、航標燈、太陽能航空警示燈
4.2.1 霧笛的有效距離不低于2海里。
4.2.2 航標燈光源為LED燈,顯色為白色
。每航標燈的最小視光強度為1400cd(射程可達10海里)
。
4.2.3 霧笛
、標志燈均能發(fā)出滿足規(guī)范要求的摩斯碼信號。
4.2.4 霧笛
、光控開關
、航標燈等室外設備的防護等級IP56
。
4.2.5 太陽能航空警示燈的光源為LED燈
,顯色為紅色
,最小視光強度為200cd(射程可達5海里)
;配備太陽能板和蓄電池
,防護等級IP56
,工作模式為夜間閃爍發(fā)紅光
。
4.3 蓄電池組
4.3.1 本系統(tǒng)所用的蓄電池為免維護鉛酸蓄電池。
4.3.2 整個系統(tǒng)在全船失電后備用的蓄電池組仍能使整個系統(tǒng)(包括1套霧笛、4只航標燈等)工作至少96小時
。
4.3.3 蓄電池工作的環(huán)境溫度為-10~45℃